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女职工产假休息时间?护理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?
2023-05-09 10:05:57 来源:法治通
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女职工产假休息时间?
国家规定产假98天,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。
法律规定: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七条: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《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三十九条: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,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,增加婚假十日,假期工资照发。
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,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,假期工资照发,不影响聘任、工资调整、职级晋升;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,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,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。
护理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?
护理假期间,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的。陪产护理假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:
1、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,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。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,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,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。
2、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,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。
一、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?
单位不发工资的处理方法如下:
1、劳动者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;
2、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;
3、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
4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
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,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。以上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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